许昌禹州市富茂矿产有限公司被群众反映污水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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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摘要】禹州市富茂矿产品有限公司位于禹州市火龙镇张楼村,经营范围包括洁净型煤icon加工、配送、仓储;建材、矿产品、炉料销售,煤炭洗选;煤炭运销;场地租赁。该公司污水外排,污染
禹州市富茂矿产品有限公司位于禹州市火龙镇张楼村,经营范围包括洁净型煤icon加工、配送、仓储;建材、矿产品、炉料销售,煤炭洗选;煤炭运销;场地租赁。该公司污水外排,污染严重。
望属地主管部门及时关注此事!
非法排污水,按照分类的要求进行罚款处罚,造成严重污染的,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第五十九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,受到罚款处罚,被责令改正,拒不改正的,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,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第九十五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水污染物,受到罚款处罚,被责令改正的,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复查,发现其继续违法排放水污染物或者拒绝、阻挠复查的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的规定按日连续处罚。
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,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、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。
文章来源:《矿物学报》 网址: http://www.kwxbzz.cn/zonghexinwen/2021/0427/506.html